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如果没安装风力发电机,风将把绿色财富刮走;假如没有自有核心技术,风将把应得收益刮少;如果没有科学评估能力,风将刮出投资的泡沫;如果没收风能资源租金,风将刮走全民的财富。
风能是一种完全清洁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据估算,全球风能资源蕴藏量约为274万GW(1GW=10亿瓦特),其中可利用的约为2万GW。但是,到2007年底,全球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仅有94.1GW,居前五位的国家分别是:德国(22.3GW)、美国(16.8GW)、西班牙(15.1GW)、印度(7.8GW)和中国(5.9GW)。
在全球气候不断变暖的背景下,有如此巨大的清洁能源可供开发,风力发电产业想不风起云涌都很难。于是,风电成为各国新建发电厂的主流选择之一,不仅引发了全球性的相关专利技术、装备、零部件贸易等方面的激烈竞争,也形成了风电市场对石化能源的相应替代;不仅因此创造出了许多就业机会,也因此成为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是美国,仅2008年装机容量就增加了8.35GW,使总装机容量达到25.1GW,一举超过了德国的23.9GW,变成全球风力发电的首强,并占全球风力发电的1/5。预计2009年美国风力发电量将有更大的增长。不仅如此,美国还是现代联网型风电的起源地,同时也是最早立法鼓励发展风电(包含别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的国家,它在1978年通过的《公共事业管制政策法案》(PURPA),为风电的市场需求提供了法律保障。该法鼓励独立、小型发电公司建设和经营热电厂、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厂,这些发电设施被称为合格发电设施,风电是其中之一。该法案要求公用电力公司一定要按“可避免成本”购买合格发电设施所发电力。
2006年2月9日,美国总统布什发布了“先进能源计划”(Advanced Energy Initiative, AEI),该计划是在《国家能源政策》报告(New Energy Policy, NEP)的基础上制定的一份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指导的战略性能源总体设计,也是美国第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能源科技发展的策略,该计划的重点是加大对清洁能源技术的投资力度,以摆脱对国外能源的依赖、保证国家能源安全的目标。而风能开发就是这里面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积极意义就在于首次在国家层面上构建了能源科技的整体研究与发展框架,系统地提出了重点领域与优先方向,并加大了政府的投入。其中仅风能2007年就比2006年增加了14.3%的投资。使得美国在低风速环境下的小型风电技术、降低普通风力涡轮机成本和提高效率等方面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日本风力发电是从1974年的“阳光计划”开始发展起来的。此后,1997年4月18日制定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规定要全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垃圾和燃料电池发电等新能源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1997年6月20日又制定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施行令》,规定了新能源利用的内容、中小企业者的范围。并借助一些民间团体的力量进行“促进地区新能源开发事业”的支援行动。从1999年开始日本政府全面推广了风力发电系统的技术开发成果。目前日本的风能发电机几乎随处可见。装机容量从2002年的0.46GW,2003年的0.73GW,上升到2004年的1GW。预计2010年将达到2~3GW。由于风电的“全动”,使日本在场址的选择、控制技术、系统可靠性以及大规模风力发电系统的建设、输电网的稳定性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促进措施方面,原欧盟15国中,所有国家都有促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计划和投资补贴,其中的13个国家有退税或减免税政策,有7个国家资助中小企业、限制锅炉排放、收取碳税或环境税,有6个国家实行强制购买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等实惠的扶持政策。欧洲不仅陆基风电技术很成熟,在海基风能技术上也处于世界领头羊,特别是资源探测、无须频繁维护的海上风机开发和风场储能系统研究等方面更具优势。
中国在面对全球新能源革命的巨浪时,其中的风能资源开发与其他过剩产业一样,也走出了一条“高额利润诱惑疯狂投资产能过剩最终泡沫破灭”的老路。为此,总理在2009年8月26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目前,部分产业体系调整进展不快,一些行业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不仅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仍在盲目扩张,风电、多晶硅等新兴起的产业也出现重复建设倾向。于是,决定逐步加强对上述产业的审批和建立完善的准入标准做规范。
就因为这种不可持续的、一哄而上的投资运动,才将有可能以新形式出现的财富流失。它们主要是:
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在过去5年里连续实现翻番,到2008年底累计装机约12.153 GW,成为全世界第四大风电市场,但仅有约8GW实现了正常发电,1/3处于不发电或者是发电不能上网的闲置状态,且目前已经建成的风电厂又大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众所周知,开发风能资源是以能源场资源评估、开发方案设计、一系列机电设施选型与集成、远程计算机智能测控和信息管理为基础的系统整合。而国内企业在对资源勘探不充分,对风场风压梯度、风能分布规律等认识不充足的情况下就进行了设备的选择、风机的布位,致使盲目布设的风机网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更造成了单位风场有限风能资源的浪费,是错误技术路线指导下的“盲目圈风”、“炒买炒卖”的直接结果。
在风机系统制造方面,国内真正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不多。当2.0~3.0兆瓦的风机早已成为欧美发达国家的主流机型时,国内企业只能引进1.0~1.5兆瓦级机型。一方面,国外风机巨头为保持技术垄断,不情愿向我国输出2.5兆瓦以上级别的风机制造技术;另一方面,从淘汰机型转让贸易中收取关键零部件的高额购置费。目前每组装一台风力发电机就约有20%的核心部件需要进口,为此,2009年上半年海关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仅风电设备(主要关键零部件)进口金额近亿美元。而发达国家目前慢慢的开始设计开发大于5兆瓦的风机,并从风机尺寸与装机成本优化、风机传动与控制管理系统、风能转化器的新材料、建模、设计、部件标准与认证等方面做全方位的创新。为此,核心技术的匮乏,不仅使中国风电装机总容量支付的专利、专有技术费用慢慢的变多,更重要的是造成风场风能资源的浪费和未来风机系统升级时的二次装备购置的资源浪费。
我国风电生产设备绝大多数都是模仿欧洲。但我国与欧洲的自然环境又有着毫不相同的差异,对风能中的温差、风能强度在纵向、横向、时序中的变化、风中含沙尘量等基础科学对比研究方面不足,结果是在引进中往往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再加上我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教育、研发机构等严重缺乏,直接投入少得可怜,不仅造成目前1/3风电设施处于闲置状态,而且长此以往更将有可能毁掉我国的风电产业。众所周知,公益性产业创新,需要那只看得见的手政府给予足够大的力量去扶持。即使是一贯标榜自由市场理论的美国,在面对产业创新时也从来都不会吝啬,它会通过立法,直接投资、注资入股,或通过减税、免税,或进行行业补贴等众多财政、货币、股权等系列政策来扶持国内企业的原创能力,进而保持其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在这一点上,欧盟、日本也都具有相近的行为选择取向。因此,如果不从原创能力上伸出看得见的手进行扶持的话,最可贵的创新能力的丧失将是我们最大财富的流失。
风能资源的开发不但可以拉动当地经济和就业市场,更可以携减排指标参加《京都议定书》中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贸易,并获取减排收益。其经济社会效益都十分可观,所以,纷纷被各级地方政府、很多类型企业纳入发展规划中,并形成了对风能资源的跑马圈地,粗放开发,直至使风能资源出现了上述浪费的现象。其实,中国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早在2005年10月12日就公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并明文规定了相关资源收益的归属问题,但最终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没有对风场土地资源和风能资源收取租金,进而在超低成本的驱动下,鼓励了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盲目进入,进而造成了全民租金的流失。
其实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如果没安装风力发电机,风将把绿色财富刮走;假如没有自有核心技术,风将把应得收益刮少;如果没有科学评估能力,风将刮出投资的泡沫;如果没收风能资源租金,风将刮走全民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