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加洁”)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收到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议书》。倍加洁因正在改造施工的电房与注塑车间因施工隔绝形成了不联通,导致正在运转的负压风机未能发挥废气搜集处理的效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则,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决议对倍加洁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倍加洁当即整改违法行为。
倍加洁在公告中表明,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查看完毕后,倍加洁当即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进行整改。此次行政处罚对出产运营活动未发生严重影响,也未对运营成绩发生严重晦气影响;倍加洁已要求有关部门及人员逐渐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令和法规的学习,严厉依照有关规程做相关操作,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据悉,倍加洁主要是做口腔护理用品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研制、出产和出售,产品包括牙膏、牙刷、牙线、漱口水、湿巾等。(图片来自:倍加洁官方微信大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