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燃气安全风险,阻断不合格燃气器具通过农贸市场等渠道进入居民用户家中,近日,区建管委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颛桥镇某农贸市场开展执法行动,查获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的案件。
2021年3月24日,根据举报线索,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颛桥所执法人员对市场二楼2家经营户依法查验了店铺中所有在售燃气器具。检查发现,各种各样不同型号的“单眼、双眼”燃气器具均不带“自动熄火保护设施”,进货价仅为40元左右一台。执法人员当场带走了商家主动提供的8台不相同的型号燃气器具样品,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针对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由于居民用户家中使用不合格或过期燃气器具而造成的多起燃气安全事故,2020年8月15日,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的通知”,并由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在村居、沿街店面等公共场所进行了张贴。通知明确:燃气器具经营户禁止销售“无自动熄火保护设施”燃气灶、可调式调压器、非燃气专用连接管、不带排烟风机的烟道式燃气热水器以及其它“未在本市进行销售备案”的燃气器具;对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引起燃气事故,导致非常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区建管委将进一步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不合格燃气器具整治行动,不断净化我区燃气器具市场,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