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 2016中国供应链金融高层论坛暨《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定义》发布会今日在北京召开,会上发布了国内首个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文件。
近年来,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竞争的加剧,买方提出的贸易条件特别是付款条件日益苛刻,3个月乃至更长的账期几乎成为买卖合同标配,使得供应商在销售扩大的同时应收账款也水涨船高。在全球经济下行、银行信贷收缩的大环境下,企业流动性普遍紧张,供应商急需将应收账款这类看得见、摸不着的资产通过金融工具变现,来补充生产运营资金,又随着供应链管理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伴随赊销贸易发展起来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势头迅猛,但是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领域,在发展初期难免存在规范性不足、随意性有余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即诸多概念定义模糊不清、行业统一用语尚未形成。
为统一标准定义、规范通用语言、澄清业务规则,便于业界在同一个平台对话交流,也便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宣传和推广,国内首个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文件应运而生。
本次论坛暨《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定义》发布会,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中国银行、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供应链金融委员会联合举办。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国际商会执行董事、中国银行前副行长张燕玲女士及其研究团队在发布会上向大家介绍了《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定义》的来源、内容和意义。张燕玲指出,《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定义》是由国际商会(ICC)主导, 全球银行家协会(BAFT)、欧洲银行协会(EBA)、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及国际贸易和福费廷协会(ITFA)共同参与制定的旨在规范供应链金融定义和术语的重要权威文件。
张燕玲表示,通过本次《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定义》发布,希望可以促进业界对供应链金融的统一认识,提高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加快与国际市场的接轨,进而在熟悉相关定义和惯例的基础之上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高话语权。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表示,供应链金融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创造了全球52%的增加值,却没有正真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有的重视和支持,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中小企业普遍资信状况差,在银行传统信贷业务下属于“高危客户”。而供应链金融以供应链上真实贸易事件为基础,拥有非常良好的风险控制效果,因而允许银行将融资对象从大规模的公司、上市公司延伸到中小企业。
中国银行(总行)贸易金融部副总经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原副主席姜煦在致辞时介绍,供应链金融范畴很广,包括保理、福费廷、应收票据贴现等业务,这些业务基本围绕应收账款展开,或者为公司可以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及时补充现金流,或者帮企业进行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坏账风险,或者通过应收账款出表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财务报表,不同的功能能够很好的满足很多类型企业各种层次的需求。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与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供应链金融委员会主任韩家平表示,供应链金融具备极其重大意义,国际社会积极倡导发展该业务,2016年7月G20贸易部长会议批准的《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中即确立了要“增强贸易融资”的战略,在我国,2016年2月人民银行、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也呼吁要全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更多供应链加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
在下午供应链金融高层论坛主题演讲环节,演讲嘉宾就供应链金融标准化与可持续发展、供应链金融与融资租赁、全球供应链融资、供应链金融与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的机遇、打造中小企业跨境交易新格局——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供应链实务与探索、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新制度与新思考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专家认为,今天发布的《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能够更好的起到一个行业标杆的作用。该成果凝结了众多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高级专家的思想,广泛听取供应链金融服务商以及用户的意见,确定了全球供应链金融市场中通用的标准定义和术语,澄清相关术语的产生过程,能够极大消除由术语使用不确定、不清晰而导致的操作混乱问题,为规范行业的发展功不可没。
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会长崔明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长侯云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发改委国合现代资本研究院院长高坚,国家外汇管理局原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原司长、人大重阳高级研究员魏本华、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原巡视员刘作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副校长林桂军等近27位业界知名专家,围绕供应链金融话题进行发言、主题演讲及圆桌讨论等。